朱志雄律师/创始合伙人
张江律师/创始合伙人
万明鑫律师/高级合伙人
为规避事务所原公章、财务章对外使用风险,保障事务所公章、财务章对外使用的安全性,自2020年10月13日起,我所正式启用已备案的公章、财务章,原公章、财务章作废,并下发华尔威律字 [2020] 01号《关于启用备案印章、作废空白文件的通知》